2013年3月27日下午15点,上海市江西商会2013年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在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035弄333号上海雅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会长邓凯元、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副监事长、党支部书记李永清、秘书长张渭大,共计25人。
会议由秘书长张渭大主持。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和通过上海市江西商会关于修改会员大会任期的报告
根据中央及上海市关于社会团体会员大会每届任期的规定和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将《上海市江西商会章程》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并经理事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延期不得超过壹年)”,修改为“……会员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并经理事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延期不得超过壹年)。”
二、审议和通过上海市江西商会2013年工作计划(附后)
针对2013年工作计划,会长邓凯元在把握商机方面作了讲话,他说,以上海市江西商会的名义拿地建楼,我们贸易型企业的总部可以搬进去,这样可以增加楼宇的整个税收,政府也会支持;在江西筹办赣商大厦,可以卖一部分,留一部分,争取把卖的部分贴补留的部分,现已经开始做前期工作;片区应抱团发展,尽快成立公司,以片区公司入股,在江西有项目的搬进去,产生税收作为楼宇经济税收,产生良性循环;4月1日去新建县考察组织一个团,具体工作由姜久思安排,大家有意到新建投资项目的,都可以参与。新建的书记和县长都非常诚信,想做一番事业,对我们支持的力度非常的大,有意向的,这是一次投资机会。目前,中央全力发展赣南地区,国家的补助非常多,我认为是一个好的亮点。大家在投资项目的选定时候可以侧重考虑农业和环保方面,这两个行业国家补贴较多,是一个巨大的蛋糕。
三、审议和通过《赣商》杂志编委会人选
四、决定副秘书长人选
根据工作需要和秘书长张渭大同志的建议,提名骆彬同志为第六届商会副秘书长,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以全票通过。
五、审议和通过上海市江西商会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附后)、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
上海市江西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会法工委)于2013年3月12日(周二)下午在商会秘书处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修改了商会法工委《工作条例》草案。同时,商会法工委全体会议一致通过,拟提议黄武双律师为商会法工委主任。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工作条例》,聘任黄武双律师为商会法工委主任。
六、讨论和通过2013年会费收缴标准和时间
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本年度会费:会长20万元/年,常务副会长6万元/年,监事长6万元/年,副会长3万元/年,副监事长3万元/年,常务理事8000元/年,理事5000元/年,监事5000元/年,会员3000元/年。从2013年4月1日开始收缴,截止日为2013年4月30日,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退会。
七、汇报和研究上海市江西商会参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评级工作
按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安排上海市江西商会于4月18日进行社会团体规范化评估建设,由上海市社团局的专家对我商会进行严格的考核。此次考核的结果关系到我商会的评估等级,对商会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评估中需要商会的理事和会员对商会进行一个评价,为此恳请各位理事和会员能够积极配合。
八、汇报和研究对江西籍在沪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
党支部书记李永清说,赣沪两地的司法部门非常的重视帮教工作,按照凯元会长的要求,此项工作主要由我和秘书长牵头,计划于6月底前走完13个监狱。为了更好的开展帮教工作,拟成立帮教领导小组。由省商会牵头,组长为凯元会长,副组长为我和秘书长,常务副会长、江西省各地市联络处、商会负责人作为成员,成立领导小组。
会后,常务副会长谢平带与会人员参观了雅风博物馆,并宴请各位企业家。
原文时间:2013-03-27